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屈家岭大队,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 年 7 月 5 日
全市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化解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和新中国成立 75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夏季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律特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6 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强化部门协作、源头治理、路面管控、宣传警示,力争实现“三个一批、两个下降、两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查处一批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有效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一批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 2 人事故起数同
比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夏季行动”的组织、推进、督导以及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普通公路重点查处疲劳驾驶、严重超速(“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超速 20%以上、其他车辆超速 50%以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中型以上货车严重超载(超载 30%以上)、货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等 5 类违法行为。
2.高速公路重点查处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严重超速(“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超速 20%以上、其他车辆超速 50%以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中重型客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6 类违法行为。
3.城市道路重点查处飙车炸街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3 类违法犯罪行为。
4.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等 4 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整治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监控制度等未落实,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未及时处理和车辆逾期未年检、未审验、未报废等隐患;排查筛理长期在荆运行的外市籍客运车辆轨迹等情况。
(三)道路安全风险隐患。近 3 年发生一次死亡 2 人以上的事故路段是否整治到位,2023 年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道路路段仍存在隐患的是否整治,县域交通安全示范带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开展整治,通客车、校车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是否排治到位,农村自建路排查底数,并健全工作台账。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含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聚焦重点区域,加强执法管控。
1.优化路面勤务。全市 24 条国省道要调整优化凌晨夜间勤务部署,全面启动执法服务站,加大一早一晚、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在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严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百吨王”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管控效能。
2.强化农村执法管控。支队抽调机动大队和机关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各大队要抽调城区力量,在重点时段深入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严管严查农村“两违”、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充分调动派出所、一村一辅警、网格员等力量,协同开展精准劝导提示、上门宣传服务等措施。
3.净化城市通行秩序。深化飙车炸街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开展集中收网,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扣一批车辆、处罚一批违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严查严打、严管严治的氛围。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群众反感反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酒驾醉驾。坚持严查酒驾醉驾不动摇、不放松,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科学部署勤务,加大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后半夜等管控薄弱环节警力部署,重拳打击、广泛曝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持之以恒贯穿“夏季行动”始终,形成有力震慑,切实防范涉酒恶性交通事故。
5.加强精准查缉。要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结合辖区农村地区果园、茶园等集中用工出行及农产品成熟集中运输车辆的特点规律,加强对“两违”、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逾期未报废等高风险重点驾驶人和车辆分析研判,并及时在集成指挥平台布控,一旦触发预警,要认真调查核实,严格依法依规处罚,消除安全隐患。省局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精准查缉集中统一行动(另行通知);支队将每月研判一批重点车辆并进行布控。
6.适时开展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夏季行动期间,各大队要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全国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每周五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月 10 日、20 日、30 日,为农村执法小分队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大队结合实际每周至少增加一次本辖区集中统一行动日。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日要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二)聚焦道路隐患,加强综合治理。
7.深入推进重点攻坚和县域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紧盯 8处部、省级督办点段和 72 处市级督办点段,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夏季行动”结束前完成 90%的隐患治理任务。扎实开展 2024 年县域交通安全示范带道路隐患治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重点攻坚,确保行动结束前完成 60%的隐患治理。
8.持续推动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住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契机,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隐患排治常态机制,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特别是要排查近 3 年累计发生死亡 2 人以上事故点段,通行客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按照“一路一档”、“一点一策”,优先纳入整治,短时内难以完成治理的,要落实警戒带、警示柱、锥桶等临时防控措施,对于限制社会车辆通行的,要严格管控措施,严防社会车辆违规驶入。
9.加强校园内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与教育、住建等部门的协作,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湖北省
10.加强施工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规占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紧盯赶集赶圩、婚丧嫁娶、庙会活动等重点时段路段,加强源头信息摸排和提示提醒劝导,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清理整治各类马路市场和路边摊。针对夏季施工高峰期,加强施工路段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和施工企业落实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警示防护措施。要组织对辖区雨天易滑路段、傍山险路、急转山路等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加强隐患路段巡逻管控、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全力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遇持续性强降雨以及造成城市内涝、道路损毁、交通严重拥堵、发生亡人事故等情况的,及时将相关信息及采取的工作措施报支队。
(三)聚焦客货运输,加强源头监管。
11.强化货运车辆安全监管。密切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推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联合开展“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专项治理行动,用足用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协调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刑事责任,形成若干典型案例。对路面检查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严格开展非法改装货车责任事故倒查追究。深化信息共享治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工作,精准高效查处货车疲劳驾驶违法,推动对疲劳驾驶违法多发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惩处。
12.强化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深化危货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开展危货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联合评价工作,推动加强危货运输源头监管、协同监管和精准监管。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高风险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3.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针对夏季旅游客运需求旺盛、旅游客运安全风险突出的特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对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和对旅游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升旅游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率。强化旅游客运事故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隐患整改,推动解决挂靠企业对挂靠车辆只收费不管理问题,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4.强化运输企业隐患整改。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定期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并签收高风险企业画像报告,对全市 15 家高风险预警运输企业开展警示大教育,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面对面”集中约谈,对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整顿。配合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大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精准检查查处力度,对车辆长期不在线、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多发,以及不按规定提醒纠正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突出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对客货运输企业开展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满分未学习和机动车辆逾期未报废、未年检等隐患,督促企业限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聚焦宣传先行,加强警示教育。
15.强化暑期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在放假前、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进校园”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警示。提醒家长做好安全文明出行示范,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多人骑乘等违法行为。
16.强化涉农交通安全集中预警。围绕“三夏”农村群众出行特点,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在农村社区广场、穿村过镇路段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强分类宣传,发动两委干部、劝导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劝导,提示农村群众、务工人员、“一老一小”群体不要驾乘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车辆出行。加强务农务工、劳务派遣等集中用工单位源头信息摸排,对重点企业负责人、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严防涉及务农务工集中出行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17.强化旅游交通安全提示。联合交通、文旅等部门结合暑期旅游出行需求集中释放的特点,督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利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强化运行途中动态监控,及时提醒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规使用手机等不安全驾驶行为。
18.强化汛期交通安全警示。针对汛期大雨、山体滑坡等多发的特点,通过货运平台、手机短信、“12123”APP 等方式,精准推送安全驾驶技巧、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互联网地图运营商、导航平台、路面可变情报板、交通广播等媒介,及时发布主干公路交通状况、交通流量、突发事件等提示信息。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或山体滑坡、泥石流、水毁等险情,立即启动《2024 年防汛抗洪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障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及装备、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大队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由大队长亲自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切实发挥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全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持续跟踪问效。支队按照“支队领导及机关科室包大队、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民警包路段”包联机制,加大对问题突出、隐患较多、事故多发、整治不力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帮扶指导力度,用好用足通报、约谈、督办、挂牌等各项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帮助补齐短板,确保整治行动有力有效。前期,省局将我市钟祥列为事故多发频发地区报请省安委办挂牌督办,钟祥大队要切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战时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特殊时期和重要安保节点,必须按照要求 24 小时在岗在位。
(三)文明规范执法。要注重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易肇事肇祸的各类严重违法,坚持严管严查、露头就打,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坚持宽严相济、执法适度,坚决避免出现过度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用好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和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管,完善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异常业务预警通报、执法视音频抽查检查等制度机制,及时排查整改拆分处罚、变通处罚、随意处罚、数据造假等问题,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倒查。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一旦发生执法舆情事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抓好安全防护落实,全面实施查处酒驾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八个必须”,全力防范民辅警伤亡事件。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大队加强对本地开展“夏季行动”情况的汇总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重点违法查处技战法,于每周日 20 时前,将本周查处的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含飙车炸街、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录入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并及时与警综平台对接,以便纳入全省公安机关夏季整治战果统计。请各大队每月 24 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小结和工作成效,9 月 24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省局、支队将通过简报专刊及时予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