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屈家岭大队,直属各单位:现将《全市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 年 12 月 2 日
全市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 11 月 21 日全国公安机关、11 月 22 日全国交警系统、11 月 27 日全省交警系统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安全生产事故及群死群伤案事件教训,全力打好 2024 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年终岁尾收官战,根据部局、省局统一部署,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 12 月 31 日,在全市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交管局《全省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冬季道路交通规律特点,紧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以及事故多发重点路段、时段,集中查处一批带有冬季特点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力争实现“一降两无”的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无较大交通事故、无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为全年工作圆满收官和明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全市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支队长毛良雄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和基础管理大队,具体负责冬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督导、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6 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二)大型货车严重超载(超载 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和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摩托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
(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四)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组织路面勤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临沂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现场会精神,建立“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依托执法服务站、超限站,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根据辖区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征,针对性开展流动巡逻、定点执勤、视频巡查等工作,切实提升用警效能。紧盯早晨(6 时至 8 时)、傍晚(17 时至 19 时)、夜间(19 时至 24 时)、凌晨(0 时至次日 6 时)四个重点时段,加大警车巡逻力度。每周五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大队要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二)严格农村巡查执法。按照“城市支援农村、机关支援基层”原则,支队由机动大队组建 2 支执法小分队,各大队至少成立 2 支(每支不少于 3 人)执法小分队,每周深入农村重点乡镇开展专项巡查执法活动,行动期间做到所有乡镇全覆盖。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路长”“网格员”等辅助力量作用,源头劝阻“双违”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三)净化城市通行秩序。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大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整治和劝导力度,依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整治,充分发挥“小兵团、小区域、小专项”以及融合执法作战优势,查处一批严重违法、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严查严打、严管严治的氛围。
(四)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研判本地酒驾醉驾行为特点,集中开展周末夜查和重点区域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高压严管态势,强化执法震慑。探索建立酒驾醉驾案件溯源调查问责机制,对醉驾事故一律实行“七必问”(必问饮酒场所、饮酒时间、同饮人情况、饮酒场所劝阻情况、行驶路线、驾驶资质、车辆及车主情况),存在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五)严打严重超载超限。持续深化治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针对冬季能源物流运输高峰,密切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完善超限超载违法线索移交、案件协查、联合会议等工作机制,对存在两次以上“百吨王”违法行为的车辆积极核实落查,落实“行刑衔接”要求,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六)严格精准查缉反馈。总结固化交通违法分析研判实战比武经验做法,强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战应用,依托系统平台及自主研发的数据模型,每半月开展一次研判分析和车辆布控,综合运用指挥中心调度拦查、交警执法站预警拦查、“云哨”系统警示提示等方式,及时拦截查纠严重超载、疲劳驾驶重型货车及经常性往返两地的超员面包车、商务车,消除动态隐患,确保整治有力有效。
(七)积极推动源头管控。用好重点客货运输企业风险画像评估结果,及时抄告相关企业,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辖区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运输组织、动态监控、维修保养、教育培训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实车操作培训制度,严防车辆“带病上路”、驾驶员“带病驾驶”。12 月底前,对今年以来被评估为高风险的运输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盘分析,对未整改到位的,会同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一次集中约谈。
(八)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亡人事故复盘工作,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项目和县域交通安全示范带隐患治理“回头看”,评估治理成效,总结治理经验,提升道路隐患治理水平,加快研究制定 2025 年排查治理计划。12 月 8 日前钟祥、京山、沙洋各报送 2 例,东宝、掇刀、漳河、屈家岭各报送 1 例道路隐患治理典型案例素材,由支队审核后推荐 3 例参加省局评审,最终获评的典型案例将在“减量控大”重点工作中予以通报。
(九)整治校园交通隐患。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会同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推动完善学校周边“五类”交通管理基础设施,行动结束前确保学校区域警告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过街设施和禁停网状线设置到位;全面排查学校门口人员聚集风险,建立风险清单,督促及时整改隐患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升级学校门前硬质隔离设施;提升防强冲撞
功能。严格落实“护学岗”责任,合理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十)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强化区域协同管控,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落实视频巡查和指挥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路多方”工作机制,优化方案预算,细化实化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前置人力、物资、装备,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建设,建立全链条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因恶劣天气引发突发险情的检测预警处置,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探索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加强系统建设和机制建设,及时监测、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公路突发险情。
(十一)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宣传提示。根据农村地区冬季出行规律和突出风险,通过村组微信群,每月对所辖行政村推送一次冬季常见交通违法及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内容的宣传提示信息。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完成内容更新,播放冬季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内容、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一轮针对性的冬季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区冬季交通事故规律特点,重点宣传“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驾驶常识,路面遗洒、刹车失灵、道路结冰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十二)高频开展安全警示。深化“亮屏行动”,利用各类诱导屏、宣传牌以及 LED 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限速、亮尾、控距”等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强化案例警示曝光,在 12 月 2日前集中梳理曝光今年以来的事故隐患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典型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十三)精准推送提示信息。用好“交管 12123”APP、“云哨”系统、短信平台,精准推送防范“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提示信息,突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面包车驾驶人、农村种养殖企业主等重点群体,每月至少发送一次提示信息。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策划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七进”“一老一小”等宣传活动,立足宣传阵地,构建“冬季大宣传”氛围。
(十四)持续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部局《关于进一步坚持过罚相当规范交通违法罚款处罚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加强执勤执法培训,指导一线民警准确把握“法理情”和“时度效”,做到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整治效果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十五)强化执勤执法监管。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监管系统应用,定期汇总分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定期开展执法记录仪音视频抽查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发现、督促整改执勤执法突出问题。抓好安全防护落实,全面实施查处酒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和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八个必须”,通过系统分析、现场督导检查、上岗前提醒等方式,定期开展安全防护督导检查,全力防范交通民辅警执勤伤亡事故。
(十六)深化舆情监测处置。快速高效应对处置警情信息,充分考虑社会敏感性和群众接受度,遇事实不清、情况不明,且与道路交通有关的突发事件,审慎发布警情通报。严格落实执法舆情事件“三同步”要求,严密监测网络负面舆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现场视频、图片外泄引发不良炒作。教育和引导民警坚持柔性执法、理性对待,区分不同违法性质和特殊群体,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执法宣传和教育劝导,减少因执法引发的矛盾冲突,谨慎使用器械。适应当前在“聚光灯”“显微镜”下的执法环境,增强舆情炒作的敏感性,规范执法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及时排查化解各类舆情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涉警负面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