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2 10:17信息来源:荆门日报

问:《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制度保障。《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故条例对加强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这是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次写入我市法规,为党委加强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条例对村容整洁、生产环保等作了具体规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佩戴口罩、禁食野生动物、使用公勺公筷等提出了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规定了适度备餐点餐、文明健康用餐等内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对国家机关、窗口单位文明提出了要求。针对当前开车、过马路时使用电子设备影响通行安全情况,规定驾驶人驾驶车辆时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观看视频节目;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等内容。为了助推大气污染治理,对毁绿种菜、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焚烧垃圾、超标排放油烟等作了禁止性规定。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按照“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不期望一次立法解决所有问题”的思路,条例重点把长期困扰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短板弱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养犬扰民、噪音扰民、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违规经营等纳入其中予以规范。与此同时,着眼于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将我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如重点治理清单、积分制管理、文明劝导等,固化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性安排,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四)坚持综合施策,共促文明行为。一方面,注重以宣传教育引导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要求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宣传报道、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健全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和帮扶制度等,通过这些正向的引导,形成崇尚文明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注重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要求实行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吸烟、高空抛物等行为设定了罚则,使条例在依靠教育、劝导、激励等“软引导”的同时,兼具依法治理的“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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