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7433J/2022-00076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11-2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公安智能感知平台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发布日期:2022-11-25 15:13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2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分,合计得分9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预算942.19万元,执行942.19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智能感知平台建设942.19万元,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提高社会安全感96%和人民满意度90.88%。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通过自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关应用软件不够完善,原因为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由技术方派驻2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响应我方提出的需求。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通过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实现视综平台和公安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预算942.19万元,执行942.19万元,完成了硬件和软件安装部署建设任务,视综平台和公安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

2、简要概述年度绩效目标

深化智慧警务建设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维护

稳定、执法办案、应急处突等工作量大、工作强度高的执法勤务部门,建设针对性的信息化机制和手段,注重释放科技信息化效用,以建促用,以用促建,建用互动,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开展绩效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确定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依据;设计制作公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根据资金投入使用进程和效果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按照《荆门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考评部门结合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标准,项目单位对照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评价小组评价相结合。评价小组听取情况介绍,深入到项目现场实地核实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收集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对照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审查原始记录、会议纪要、项目批复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资料。审核项目单位会计凭证及财务报告等项目有关财务资料。核查项目单位自查情况。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勘查与走访。

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预算942.19万元,到位942.19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智能感知平台进度款942.19万元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程序规范,做到了确保重点(重点保障指挥信通、侦查技术、执法勤务装备建设,重点保障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案件侦破、大型活动安保、公安教育训练所需经费),侧重基层(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单位),账目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操作程序、报账手续严格。业务装备、储备物资、固定资产设置了专人管理和专门的台帐,大宗物资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均按财政相关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公安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为基层打击犯罪、安保维稳、智慧防控等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全警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人民群众公正执法满意度达90.88%。

二、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绩效评价结果已在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1年度公安智能感知平台建设项目自评表

2021年度公安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荆门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6月5日

项目名称

智能感知平台建设

主管部门

荆门市公安局

项目实施单位

荆门市公安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1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10分*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942.19

942.19

100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智能感知平台建设

1

1

25

成本指标

智能感知平台建设

942.19

942.19

2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取得初步成效。

安全感提升

96%

2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

满意度提升

95%

90%

8

总分






93

偏差大或

目标未成

原因分析

通过自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关应用软件不够完善,原因为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由技术方派驻2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响应我方提出的需求。 

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同志

审签意见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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