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7433J/2022-00075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11-2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公安警犬基地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发布日期:2022-11-25 15:12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2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分,合计得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预算1000万元,执行100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警犬基地建设1000万元,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提高社会安全感96%和人民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建成,原因为资金不足。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争取全局非税收入的最大化,解决的经费保障问题。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通过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本年非税收入解决警犬基地建设费用1000万元。

2、简要概述年度绩效目标

警犬基地建成后投入使用,用于维稳处突、反恐防暴、搜毒搜爆、侦查破案、巡逻警戒和警卫救援。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开展绩效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确定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依据;设计制作公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根据资金投入使用进程和效果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按照《荆门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考评部门结合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标准,项目单位对照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评价小组评价相结合。评价小组听取情况介绍,深入到项目现场实地核实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收集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对照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审查原始记录、会议纪要、项目批复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资料。审核项目单位会计凭证及财务报告等项目有关财务资料。核查项目单位自查情况。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勘查与走访。

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财政非税收入1000万元,到位100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基地建设支出10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程序规范,账目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操作程序、报账手续严格。业务装备、储备物资、固定资产设置了专人管理和专门的台帐,大宗物资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均按财政相关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警犬基地建成后投入使用,用于维稳处突、反恐防暴、搜毒搜爆、侦查破案、巡逻警戒和警卫救援。

通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水平,2021年,人民群众公正执法满意度达90.88%。

二、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绩效评价结果已在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1年度公安警犬基地建设项目自评表

2021年度公安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荆门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6月5日

项目名称

警犬基地建设

主管部门

荆门市公安局

项目实施单位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1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10分*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警犬基地建设

1

1

25

成本指标

警犬基地建设

1000

1000

2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警犬基地建成后投入使用,用于维稳处突、反恐防暴、搜毒搜爆、侦查破案、巡逻警戒和警卫救援

提升群众安全感

96.35%

27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

满意度提升

85%

84%

8

总分






95

偏差大或

目标未成

原因分析

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建成,原因为资金不足。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争取全局非税收入的最大化,解决的经费保障问题。 

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同志

审签意见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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